律师事务所排名

【胜诉案例】外籍人员劳动争议,恒略律师助当事人共计得68万余元补偿 成功维权

时间 :2023-12-19 作者 : 浏览 : 分类 :经典案例
此外,在劳动关系的具体履行解除与终止的过程中,与中国劳动者所建立的劳动关系相比,具有更多尊重外籍员工与用人单位双方约定及意思自治的可能性,故外籍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时,双方均应对约定内容给予更多的关注,以维护各自合法权益

本案裁决

11.322


案件概况


伴随经济全球化,跨境投资和人才流动明显增加,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员在中国境内企业入职。M某系外国籍,2020年10月26日入职北京某科技公司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后因该科技公司长期拖欠薪资、奖金等事宜且未按照实际工资基数缴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M某于2023年5月15日与科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结清工资差额、未休年假工资等。


因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M某委托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冯娜律师代理维权提起劳动仲裁请求。当事人信息均作化名)


图片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指没有依法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的行为。持有就业证和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方可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并受中国法律保护。外籍员工在国内就业,受到更为严格的管理及限制,一般情况下,就业许可证对双方是否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的认定至关重要。


恒略律师了解到,M某为外国籍,其于2020年10月26日取得科技公司为其申请的就业许可证。故,M某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和科技公司属于合法劳动关系,M某享有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的权益。


结合案件情况和证据材料的梳理分析,恒略律师迅速确定当事人可主张的权益,提出仲裁请求:


1.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300000元;2.支付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5月15日工资差额412322元;3.支付2020年10月26日至2023年5月15日未休年休假工资91954元;4支付2021年10月26日至2023年5月15日年终奖金287907元。



被申请人科技公司对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工资标准、年终奖、工资差额问题存在争议。

经仲裁庭审理,确定双方建立劳动时间为2021年1月14日;对于工资标准。仲裁庭认为我方就主张的月工资标准,有相应证据材料佐证,与所主张基本一致,我方所持工资标准的主张予以采信。


对于年终奖情况。仲裁委认定我方提交的《劳动合同书》明确显示年度奖金 240000 元,并且科技公司认可真实性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亦显示2020年 10月26日至2021年3月17 日仍有奖金数额9746 元,现该公司并未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已经按照约定支付上述奖金,故本委按照建立劳动关系的时间、正常出勤工作的情况等核定年终奖金。


对于年休假情况。仲裁委认为,科技公司作为负有管理责任用人单位一方,并未能够就劳动者的休假情况予以举证证明,并且认可存在6天年休假未休,应当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仲裁结果


综上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裁决如下:


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M某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11547.5元;支付M某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5月15日期间的工资差额290373.88元支付M某2021年1月14日至2023年5月15日期间的未休年休假工资39316.2元支付M某2021年1月14日至2023年5月15日期间的年终奖244293.69元。



恒略说法


外籍员工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相较于中国劳动者而言,差异性较大且更为复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若外籍员工未及时办理就业许可证,其与中国境内的工作单位难以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可能构成非法就业。


此外,在劳动关系的具体履行、解除与终止的过程中,与中国劳动者所建立的劳动关系相比,具有更多尊重外籍员工与用人单位双方约定及意思自治的可能性,故外籍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时,双方均应对约定内容给予更多的关注,以维护各自合法权益。


本案代理律师简介:

简介

640

冯娜律师,毕业于重庆大学,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致力于研究民事、刑事的上诉、申诉案件。


擅长领域:法律顾问、婚姻继承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分家析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