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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胜诉案例:王芳丽律师代理劳务合同纠纷案胜诉!助当事人要回劳务费、逾期利息

时间 :2023-07-05 作者 : 浏览 : 分类 :经典案例
崔某多次催要,但对方一直拖延不予支付,崔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到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我所接受委托指派王芳丽律师为本案诉讼期间的代理人,协助崔某诉至法院,诉请刘某足额支付劳务费和逾期利息

案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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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滑动查看本案判决


崔某受雇于刘某,组织工人为被告承揽的某项目提供劳务,主要从事木工和土工,提供劳务时间自2019年3月至2019年8月,劳务费用总计340000元,崔某已支付270900元,尚欠69100元未予支付。崔某多次催要,但对方一直拖延不予支付,崔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来到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寻求法律帮助,我所接受委托指派王芳丽律师为本案诉讼期间的代理人,协助崔某诉至法院,诉请刘某足额支付劳务费和逾期利息。


接到委托后,恒略律师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案情,指导当事人搜集证据材。恒略律师认为,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现崔某主张被告刘某欠付其劳务费69100元,有原告提供的被告出具的书面确认材料、微信聊天记录等可证明属实;同时因系被告逾期付款所产生的损失,被告也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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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崔某的主张有事实依据且符合法律规定,刘某拖延支付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崔某的合法权益,故请求: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劳务费69100元;2.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上述款项的逾期利息(以69100元为基数,按照LPR的1.5倍计算,自2019年8月19日起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判决结果

庭审中,被告未出庭作答辩。经审理法院采纳了恒略律师的部分意见和诉求。法院认为,本案中原告主张被告支付劳务费69100元的诉讼请求,有证据证实,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逾期利息,系原告逾期付款所产生的损失,被告应予赔偿,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逾期利息的诉求,本院予以支持。但原告主张的起算日及标准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原告提交的证据,本院确定逾期利息按年利率3.7%计算……综上所述,依照《民法典》《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劳务费69100元及逾期利息(以691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7%计算,计算期间自2022年6月6日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 );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恒略说法

拖欠劳务费在工程项目上很常见,当遇到被拖欠劳务费时,应及时解决,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另外,欠条、口头订立劳务合同很容易遇到劳务纠纷,应尽量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劳务合同,并留存好相应劳动记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本案代理律师简介: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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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丽律师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为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王律师在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接受了专业的法学教育,具有很强的理论基础。多年的律师实践经验,使王律师在案件代理中具备了相应的法官思维,能更好地从法官的角度去思考案件。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王律师代理了百余起民商事案件,积累了大量的经验。王律师坚信“法律应该成为合法权益的守护者,律师应该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战士”,深耕法理、熟悉法律、善于寻找路径、像战士一样勇往直前是一个专业律师必备的素质。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公司法务、婚姻继承、刑事辩护、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