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排名

只因迟到几分钟被老师罚站,不巧被飞球击中眼部成十级伤残

时间 :2020-08-26 作者 :北京律师 浏览 : 分类 :经典案例
小珞诉称,那次上体育课前因腿部被蚊虫叮咬,用手抓破,与同学肖某一同前往医务室擦药,因此晚到了几分钟,小珞当时向体育老师作了解释,但仍被罚站在球场内与坐在球场外跑道上的其他同学相隔一段距离,致使原告左眼被球场内飞来的球擦伤,当时即因痛而哭


案件回放

六年级学生小珞(化名)做视力检查时才发现其左眼有斜视,视力仅0.1,在其母亲张某的细问之下,才知道半年前在学校上体育课时左眼自被球打过之后就一直处于中央视野模糊的状态。经武汉总医院等医院复查,均诊断为:左挫伤性视网膜病变。经法医学司法鉴定:“所受伤,构成十级伤残。”遂诉至法院。


 

小珞诉称,那次上体育课前因腿部被蚊虫叮咬,用手抓破,与同学肖某一同前往医务室擦药,因此晚到了几分钟,小珞当时向体育老师作了解释,但仍被罚站在球场内(与坐在球场外跑道上的其他同学相隔一段距离),致使原告左眼被球场内飞来的球擦伤,当时即因痛而哭。因看不出有明显的外伤,体育老师没有采取任何应急处理措施,也没有告知班主任和家长。家长在当晚才发现小珞受伤。

 

被告鲁某巷小学辩称,原告称发现视力下降,距眼睛被球擦到已经过去七个月,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

 

经审理,法院对鲁某巷小学对原告小珞在体育课上左眼被飞来的球擦伤的事实予以确认。认定小珞残疾赔偿金、交通费、陪护人员误工费、鉴定费共计62105.49元。判决:学校承担70%侵权责任予以赔偿。


 

恒略论法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刘庆平律师认为,本案的焦点为被告鲁某巷小学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学校对体育活动的危险性预知不足,在小珞受伤后,未及时安排检查,未及时通知小珞的家长,未尽到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鲁某巷小学应当对小珞左眼受伤损失承担责任张某作为小珞的监护人,在事发当晚已得知小珞左眼被擦伤,未及时带小珞就医诊治,未及时与学校沟通,对小珞左眼视力下降、损伤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对小珞的损失存在监护不当的过错,也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恒略律师提醒: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