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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案例】马合木提律师成功辩护一起W某涉嫌受贿与贪污案

时间 :2024-11-14 作者 : 浏览 : 分类 :经典案例
本案聚焦于被告W某,其身为某林业局护林办公室科员,利用职权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被公安机关指控涉及七项严重犯罪事实,横跨贪污与受贿两大罪名
 

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很难取得效果,已经成为刑事辩护领域的普遍现象,因此很多辩护人对此类案件持回避态度。本案聚焦于被告W某,其身为某林业局护林办公室科员,利用职权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被公安机关指控涉及七项严重犯罪事实,横跨贪污与受贿两大罪名。鉴于案件敏感性及关注度,律师的辩护工作面临重重障碍。



案情简述


本案发生于某林业局护林办公室科员W某,其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并涉嫌贪污公共财产。面对公诉机关的严厉指控,辩护律师马合木提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逻辑,为W某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本文除律师外,涉及当事人、时间等信息均作脱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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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详细列举了W某的七项犯罪事实,包括多次收受非法铁矿开设者H某和Q某的贿赂,以及伙同他人出售林业局扣留的砂石分离机并分赃。公诉机关认为,W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受贿罪)和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的规定,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辩护人意见


马合木提律师作为W某的辩护律师,提出了以下辩护意见:


对受贿罪指控的辩护:

马合木提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W某犯受贿罪的相关事实无异议。

强调W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行为,具有坦白情节。

指出W某已返还全部赃款,表现出积极的悔罪态度,应当从轻处罚。


对贪污罪指控的辩护:

马合木提律师指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W某犯贪污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质疑砂石分离机是否为国有资产的认定,因为缺乏相关证据支持。

强调砂石分离机是从兵团范围内的**农场发现的,并不在**市林业局管辖内,因此不能简单认定为林业局没收的财产。



法院审理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W某作为国家公务员,利用工作之便多次从他人处收取钱款,为他人牟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W某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并返还全部赃款,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关于贪污罪的指控,法院认为被告人供述及证人证言均表明砂石分离机为哈密市林业局没收的财产。W某非法占有公众财产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最终,法院判决如下:


被告人W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00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0元。被告人W某受贿的275000元,贪污的55000元收回后上缴国库。



在本案中,恒略马合木提律师的辩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效果。虽然W某最终被判处有罪,但马合木提律师通过专业的辩护,成功地为W某争取到了从轻处罚。这充分体现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法律对坦白、悔罪等情节的考量。



恒略说法


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是贪污贿赂罪的一种,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也是贪污贿赂罪的一种,其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


坦白与悔罪:在刑事案件中,坦白和悔罪是被告人认罪态度的重要表现。坦白是指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悔罪是指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悔过和自责。根据法律规定,坦白和悔罪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通过本案,我们可以深刻认识到法律对贪污贿赂犯罪的严厉打击,以及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我们也应该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本案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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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合木提律师


马合木提律师,维吾尔族,七年律师执业经验, 在刑事辩护领域颇具声望。马合木提律师曾代理过诸多社会影响力巨大的大案、要案。代理案件多为最高人民法院或省、 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疑难、 重大二审或再审案件。执业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注重实效的辩护策略和辩护技巧。在长期的实际工作中形成了严谨、缜密的法律思维和认真、细致、 负责的工作作风,以及深入研究问题、总体把握问题、 多角度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  


擅长领域:经济、金融类犯罪辩护、商事犯罪辩护、 职务犯罪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