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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给女主播打赏19万,妻子上法庭请求返还

时间 :2020-10-12 作者 :北京律师 浏览 : 分类 :经典案例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李永慧律师认为,本案中,谭二宝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处分夫妻财产197051元在微某联公司处购买打赏次数超过1200次赠送礼物给骆乐的行为,没有经过妻子冯婉珍同意,也不是为了满足家庭生活支出的需要,赠与款项数额较大,严重损害了冯婉珍作为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权益


案件回放

冯婉珍于20205月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令北京微某联公司旗下“红某直播”平台及其女主播“M鹿不是鹿返还款项197051元。


 

冯婉珍诉称,20195月至7月期间,谭二宝与骆乐在红某直播平台结识,骆乐通过昵称为“M鹿不是鹿”的账户与第三人互动,期间骆乐通过“暧昧”的方式对谭二宝表示好感。不久,骆乐告知谭二宝需要礼物完成任务,便向谭二宝索要礼物,谭二宝便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从微某联公司处购买礼物,并通过“M鹿不是鹿”的账户赠送给骆乐。

 

微某联公司辩称:谭二宝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微某联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其通过红某直播平台充值兑换虚拟货币并在平台上使用,以得到更好的平台使用效果和用户体验。兑换行为以及消费使用行为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微某联公司与谭二宝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聊天记录表明,骆乐明知谭二宝系有妇之夫,也已经明确双方不可能在一起,故骆乐、微某联公司不是善意第三人;谭二宝的打赏行为应当认定构成赠与。判决确认谭二宝赠与骆乐财产的行为无效。


 

恒略论法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李永慧律师认为,本案中,谭二宝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处分夫妻财产197051元在微某联公司处购买打赏次数超过1200次赠送礼物给骆乐的行为,没有经过妻子冯婉珍同意,也不是为了满足家庭生活支出的需要,赠与款项数额较大,严重损害了冯婉珍作为共同共有人的财产权益。冯婉珍作为谭二宝妻子不同意谭二宝利用二人共同财产该平台上消费以及大额充值打赏。同时,骆乐通过“暧昧”方式取得他人在微某联公司处购买礼物,继而获得礼物,谭某的赠与行为有悖社会公序良俗,应属无效。

 

恒略律师提醒:

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同时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