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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美机构发生了医疗事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医患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如何规定?

时间 :2019-11-01 作者 :恒略律师 浏览 : 分类 :法规政策
虽然我们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医生,但是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患者,所以我们就医就无法避免。在此恒略律师提醒大家,在就医过程中,如果遇到医疗纠纷,一定要选择合法渠道来表达自己的诉求,理性维权、依法维权。

医疗美容机构发生了医疗事故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医疗美容机构属于医疗机构,应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一般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如确定为医疗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在确定事故责任原因后,医疗美容机构可能承担以下责任:

1、行政责任
2、刑事责任
3、民事责任: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医疗事故赔偿费用,一般一次性结算。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及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确定赔偿数额。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抚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12)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以上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13)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以上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美容医患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如何规定?

医患纠纷有两种:
一是医患侵权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患者以在美容医疗机构或者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美容活动中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为由提起的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本解释。”按照该解释,医美医患侵权纠纷基本为举证责任倒置,即由医美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


二是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医疗服务合同属于合同法调整范畴,患者可依据《合同法》提起违约之诉或违约和损害赔偿竞合之诉,应当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由患方自主完成以下四项举证证明义务:一是证明与医疗机构存在有“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二是证明患方存在有具体的损害结果;三是证明医疗机构存在有违反约定义务或者法定义务的违约行为;四是证明医疗机构的违约行为与损失结果之间存在某一程度的因果关系;

虽然我们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成为医生,但是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患者,所以我们就医就无法避免。在此恒略律师提醒大家,在就医过程中,如果遇到医疗纠纷,一定要选择合法渠道来表达自己的诉求,理性维权、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