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鹰律师,2015年执业至今已10年,代理了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曾作为部分团伙案件主犯的辩护人,也曾作为部分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参与谈判和解等;秉持耐心细致、勤勉尽责的原则,工作认真细致,耐心负责,专业扎实,积极沟通协调,赢得服务单位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民交叉、民商事案件等。
部分成功案例:1、诈骗后变更为非法经营案刘某,涉案人数众多,经介入处理,第一时间取得取保候审; 2、销售假药案裴某,在同案已经被判刑服刑、自己外逃被抓获到案的情况下,争取到较轻的刑事处罚; 3、职务侵占案杨某,在其涉案金额近 200 万、已达到数额巨大的情况下,辩护意见被办案机关酌予采纳,为其争取到减轻处罚; 4、交通肇事案周某,在存在致一人死亡的情况下,争取到取保候审后不起诉; 5、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贾某,在补侦阶段接受委托后争取到案件的快速推进,在检察院已给出量刑建议递交法院后进入一审审判阶段获取保,后争取到较轻刑罚(以取保之前的羁押时间为限判处刑罚); 6、强制猥亵案陈某,被控告强奸,因此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经争取获得谅解,以强制猥亵罪获较轻处罚; 7、买卖身份证件案胡某,在作为工作人员利用便利非法、办理几百张居住证短期内获利几十万、认定属于第一被告人的情况下,未进行退赔,争取到较轻处罚; 8、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邢某,在银行流水涉及金额较大时前期获得取保后争取到缓刑; 9、组织卖淫案徐某,在认定属于组织者之一等各项情节下,在该罪名下量刑建议应为5-10年的情况下,开庭中在其他辩护人认可罪名的情况下坚持对于罪名及量刑提出异议,最终获得法院采信辩护人辩护意见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定罪并降两档量刑适用缓刑; 11、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宋某某,在已经进入一审开庭后进行委托,并在检察院多次补侦并在最后一次开庭前一天做最新补侦的情况下,多番争取努力,坚持辩护意见,获当事人及家属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