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景德镇拆迁现状:为什么"民告官"更需要异地北京律师
2026年,景德镇珠山区、昌江区、浮梁县、竟成镇等地新一轮城市更新与棚户区改造、集体土地征收项目陆续启动。按照景德镇现行补偿政策,国有土地上房屋按"房屋价值+货币奖励+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综合补偿,竟成镇集体土地区片价最高可达9.3万元/亩,昌江区鲇鱼山镇水田5.0085万元/亩,浮梁县部分片区最低3.98万元/亩。
但在实际征地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经常会遇到几类典型困境:
补偿标准偏低:评估价远低于周边同类房屋市场价,宅基地上的房屋按重置价折旧后所剩无几,企业厂房、商铺的停产停业损失被刻意压低;
违法强拆频发:征收方在未签补偿协议、未履行催告与公告程序的情况下,借"拆违"之名行强拆之实,即所谓"以拆违促征收";
征收程序违规:立项、规划、环评、补偿方案、评估机构选定等环节存在瑕疵,政府信息不公开、不答复;
信访无效:被拆迁人多次赴省、市上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甚至被以"扰乱信访秩序"为由行政拘留;
本地律师不敢接:景德镇本地律师事务所碍于地缘关系、熟人社会的人情行政约束,不敢起诉当地政府和征收部门。
这正是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刘东华拆迁律师团队的价值所在——作为北京律所跨省代理江西案件,不受景德镇地方行政干预,敢于"民告官",专啃征地拆迁行政诉讼这块硬骨头。
二、恒略征拆胜诉案例:程序违法点个个击破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在征地拆迁领域积累了海量胜诉判例。以下三起典型案例,分别对应了征收过程中"责令交地违法""征收决定违法""政府信息不公开"三类最常见的侵权形态:
案例一:棚户区改造"责令交出土地"被撤销
陕西A市曙光村张军,因棚户区改造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A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后,又向张军下达《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张军委托恒略文品良律师维权。律师指出:《征收决定》已被法院确认违法,却仍作为补偿和责令交地的依据;评估机构选任、房屋价值评估全程不透明;补偿标准明显低于其他村民。最终法院判决撤销《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捍卫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案例二:征收决定被确认违法
咸阳市A区张某等三位村民,因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区政府作出《征收决定》并附《征收补偿实施方案》,但存在诸多违法之处:未公开项目用地规划、工程规划;补偿方案未考虑实际宅基地大小,只按0.25亩计算;方案援引的规范性文件已距今5年,明显不适应现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未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恒略文品良律师代理诉讼,法院经审理采纳律师意见,确认区政府《征收决定》违法,为当事人后续争取合理补偿奠定基础。
案例三:政府信息公开"已读不回",复议责令答复
山西省某村村民李某,因旧村改造项目被告知宅基地和房屋被征收,但一直未收到征收通知和政策,也未获得安置补偿。李某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镇政府拒不履行答复职责。恒略律师代理后,法院判决镇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对李某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行政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