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2019年11月,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王甲、高艺等人严重违反罪犯保外就医病情鉴定相关法律法规,情节特别严重,分别构成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
经查,罪犯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入监服刑。后,高院裁定对其减为无期徒刑,再减为有期徒刑15年(刑期至2026年3月10日止)。
2011年4月间,王某因病情严重,经省监狱管理局批准保外就医(急保)6个月。6个月到期后,王某拟办理延长保外就医期限(即续保)。监狱局医院高艺等人撰写了续保门诊病历,在《呈请罪犯保外就医病情危重报告》中签字认可,监狱局医院分管医疗、保外就医病情鉴定工作的副院长王某签字同意。经一监呈报省监狱管理局审核批准,罪犯王某续保6个月。之后,王某连续多次续保,在监外结婚生子,外出旅游,前后达7年之久。另查,王甲等接受王犯亲属宴请,收受财物。
经审理,判决:被告人王甲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被告人高艺等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至五年不等。
【恒略论法】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朱日高律师认为,被告人王甲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受罪犯亲属宴请及财物,徇私舞弊,违反罪犯保外就医病情鉴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不履行或不正确、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了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被告人高艺等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严重违反罪犯保外就医病情鉴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权限和程序及有关规章制度,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接受罪犯亲属宴请,徇私舞弊,其行为均构成滥用职权罪。鉴于五被告人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恒略律师提醒: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或者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