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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飞上蓝天做安全员 反被诓骗财梦两空

时间 :2020-03-12 作者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浏览 : 分类 :热门信息

【案情回放】

2019年2月26日,某航公司与张某签订《培训就业推荐合同书》。协议主要内容为由某航公司推荐张某就业方向为航空安全员,培训费共125000元,约定期限截止后若某航公司未能为张某进行培训或就业推荐指导工作成功,应退还张某全部费用。


合同签订后,张某向某航公司交纳预付费50000元。同时,某航公司对张某声称能代办大专学历,张某交办学历费用15000元。到约定期限后,某航公司没有安排其培训和推荐航空安全员工作,也没有为其办理学历证书。张某五次索要预付款,只退还10000元。 



【恒略论法】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韩广东主任认为,本案中双方签订的《培训就业推荐合同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应当依约履行。


某航公司在合同期限内未能依约协助张某进行培训或就业推荐指导工作成功,故此某航公司应退还张某支付剩余的预付费4万元。同时,该公司未协助张某办理学历证书,应退还15000元办证费。 


法院根据《合同法》判决某航公司退还张某培训费四万元和办证费一万五千元。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提醒: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社会中存在不少为顺利找到合适的工作,通过中介公司从中协助的情况,在此类签订合同和支付费用时,应谨慎当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