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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泼妇”遭人打 “暴徒”受刑罚—用“文明”守护国家和小家

时间 :2020-02-24 作者 : 浏览 : 分类 :热门信息

【案情回顾】

2月21日下午,威海大润发发生一起顾客排队打架事件,引起网友围观。视频画面中,一位暴躁男子嘴里不停的大喊:你抓我的口罩干嘛?然后三连击重拳打在白色羽绒服女子脸上。男子似乎情绪已经失控,继续对另外一位女子挥拳猛击。


事后有现场群众爆料称,女子在结账时碰到该男子,随后发生口角,女子一气之下把对方脸上的口罩扯下来,这个行为导致该男子当场失控,狠狠痛殴了两女子。受伤白衣女子从人堆里跑出来,脸上有血污,嘴里还喊着:我的眼睛睁不开了。


事后威海当地警方进行了案件通报,被打女子已被送往医院救治,犯罪嫌疑人刘某已被传唤到案,案件正在处理中。 

【恒略论法】

北京恒略律师事务所韩广东主任认为,本案中男子对两位女子进行殴打,白衣女子脸上有血污,已构成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根据白衣女子的伤情认定,该男人或将触犯《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


本案中白衣女子对男子辱骂、撕扯口罩的行为,已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或者辱骂他人,破坏社会公众秩序,但情节并不严重,未构成犯罪的,构成寻衅滋事行为。

 

【法律检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的行为表现为(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恒略律师提醒:

文明是我国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重要理念之一,文明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广大群众要将文明内化为每个人的核心价值理念。辱骂他人甚至殴打他人不仅是故意蔑视社会道德,甚至是藐视国家法纪,往往同时对公私财物和人身权利造成侵害,是国家文明和法律所不能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