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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成为更多年轻人的选择

时间 :2020-01-09 作者 :恒略律师 浏览 : 分类 :法规政策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年轻人的生死观发生了巨大的转变,越来越多的90后选择通过立遗嘱来应对以后可能出现的意外事故。据了解,截至到今年10月底,到中华遗嘱库立遗嘱的“90后”共计246位。

 年轻人立遗嘱主要呈现以下特征:一是针对的继承主体超过90%都是父母;二是财产形式与老人的遗嘱相比,更加多元,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车辆、电子钱包等虚拟财产、保险权益、公司股权;三是立遗嘱的绝大部分群体工作压力大、执业风险高。

  相关法律条文

  《继承法》

 第十六条 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第十七条 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十一条 附义务的遗嘱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 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 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解析:

    1、我国“继承人”的限定范围?

 在实践中,部分年轻人的思维比较跳脱,会想着把遗产交由自己的爱宠继承。尽管外国发生过类似的案例,但是,在我国宠物并不是法律上的民事主体,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继承人。

   2、暂时没有可供继承的财产是否可以办理遗嘱?

   可以,我国法律并未禁止将未来的财产作为遗嘱继承的内容。年轻人之所以想立遗嘱,最大的原因是立遗嘱能够一定程度上能够排除自己奋斗的后顾之忧,万一发生意外事故,自己的父母亲人能够享有较好的经济保障。但是现实是大部分的年轻人还处在奋斗的阶段,并没有多少财产可供继承。在这种情况下,部分人可能会有立不了遗嘱的担心,其实大可不必,因为既有财产和将来取得的财产都是可以作为被继承的对象在遗嘱中列明。

   3、非财产性的内容是否可以作为遗嘱中被继承的对象?

 我国暂时还并没有明文规定游戏账号等非财产性的内容是否可以作为被继承的对象,但是这些是允许被写进遗嘱中的,因为法律也是在不断的推陈出新,未来说不一定就会在某个时期就会被明文规定可以作为被继承的对象。但是,可以确定的是对于一些具有强人身依附性的内容是不能被继承的,比如说手机号码等个人信息。

   4、遗嘱和遗赠的区别?

 遗嘱和遗赠有很大的区别。其中最明显的区别是作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遗嘱继承人需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不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如不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例如在最近报道的一则新闻当中,一名20多岁的女孩将一处房产通过立遗嘱的方式赠与了闺蜜,其实质就是遗赠行为,闺蜜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的表示,如不表示,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在我国法律上赠与被视为双方行为,其背后的理念类似于“世界上没有白吃的午餐”。它不同于公益性质的捐赠,捐赠不可能附带任何的义务,一旦做出捐赠的意思表示,捐赠行为就能够成立。法律是以人性为基础制定的,无缘无故的、不附带任何义务的赠与一般是不能被理解的。就比如在上则新闻中,女孩之所以想把房产遗赠给闺蜜,是因为家里只有她一名独生女,她想如果自己发生了意外,闺蜜可以照顾自己的父母亲。如果说闺蜜不想履行附带的义务,可以不做出接受赠与的承诺,这样就算是有了女孩一方赠与的意思表示,赠与也不能成立。

   5、法律如何规定遗产管理人?

我国的法律目前还没有规定遗产管理人的选定及职责等内容。但是最近的《民法典》草案对遗产管理人作了具体的规定,主要负有以下职责:

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保管遗产;

处理债权债务;

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北京十大律师事务所提醒:

遗嘱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等五种形式。如果您担心您遗嘱的证明效力较弱,您随时拨打下方来电咨询,委托我所专业的律师为您办理律师见证。